根据海资规详规〔2023〕419号文,该地块建筑外立面按照公建化外立面管控,其他计划要求按照地块法定图则及城市设计内容执行。另该地块地下空间结合《西海岸新区南片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要求管控,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海资规详规〔2023〕419号文附件。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法律法规,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做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该宗地拟建设市场化商品房项目。 4、该宗地按现状出让。 5、该宗地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房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和执行现房销售,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住建局具体实际的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法律法规,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7496.94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及有关税费),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住建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做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施工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的相关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8、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 9、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10、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1、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可以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问题导致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能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长期资金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信息和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查看和打印。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别的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法律法规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最大限度地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的过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来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谨慎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有几率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可能的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没有办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数字证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及绑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