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管单位运行管理、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等方面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有基本的国语写作水平。少数民族考生一定要有MHK三级乙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国家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处理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被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伽师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渐变蓝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
(3)《伽师县水管总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现场领取,现场填写)
2、报名与资格审核检查一起进行。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以综合知识和水利专业基本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月 9日、10日,地点:伽师县水利局行政办公室;
笔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成绩于2020年1月14日至17日在伽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平台上公布。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考前一天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3、面试采取打分的形式,要求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面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伽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平台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当日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确定医院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应安排当场、当日复查,对非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次日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1、按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生填写《伽师县水管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 点击获取 》。
2、政审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核检查。政审参加喀什地区招录(聘)国家公职人员政审考察相关规定进行。
1.根据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伽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的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一经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在与伽师县水管总站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没办法提供的,解除聘用并按照岗位空缺情况,可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工作伽师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