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进一步做好我省有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甘发改黄河〔2022〕394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我市2项涉水问题有关情况做公示。
问题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以河道生态治理名义在渭河陇西县城区段河道内围河造景,现场调查时工程正在施工,部分河段宽度从260多米缩窄为80米。”问题。
整改目标:对问题涉及河段的渭河生态综合治理(陇西段)二期工程立即停工整顿,重新审核论证并取消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河道内围河造景工程,恢复平整河道并拆除河道内束窄河面的构筑物,完成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确保水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整改措施:(1)立即对涉及问题的渭河生态综合治理(陇西段)二期工程停工整顿,对河道内束窄河道的挡水墙、气盾坝以及河道滩地内正在施工的200平方米防护宾格石笼网做全面拆除,恢复平整河道。
(2)由建筑设计企业委托设计单位,对照《甘肃省渭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复核河岸宽度,对项目原设计的具体方案做调整,剔除不符合政策要求的221亩河道滩地生态修复、120亩生态隔离带和8.6公里生态步道建设内容,并重新报批。
(3)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上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
整改完成情况:(1)陇西县于2022年3月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摄制组拍摄过程中反馈问题的第一时间,对铺设的宾格石笼网、挡水墙、气盾坝等进行了拆除,并平整恢复河道。
(2)陇西县委托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对原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调整,去除了221亩的河道滩地生态修复、120亩生态隔离带、8.6公里生态步道等建设内容。2022年8月5日陇西县发改局通过《关于调整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建设内容的函》对调整的建设内容做了确认。方案调整后河段宽度严格按照《渭河防治治理规划》(92规划)确定的渭河陇西县城区段180米堤距设计,严格按照原有堤防的河宽进行治理,未改变原有河道宽度。
(3)陇西县委托黄河水文水资源科学研究院,于2022年8月份编制完成该项目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2023年5月17日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许可决〔2023〕54号文件印发《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二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完成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
整改结论:对照省、市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此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二:“漳县拟实施的漳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以综合治理项目名义建设景观工程和人工湖,拟形成蓄水景观17.5万平方米。”问题。
整改目标: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取消该项目生态蓄水水面等相关的建设内容。
整改措施:由漳县人民政府组织对黄河流域漳县漳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做复核审查,取消已批复的生态蓄水工程(包括9座气盾坝)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建设内容;并督促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项目原设计的具体方案做调整,重新报批。
整改完成情况:漳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对漳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方案进行了重新审核,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认真复核。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项目原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调整,漳县发改局于2023年2月28日以漳发改审批〔2023〕28号批复了建设内容变更,剔除了9道气盾坝蓄水工程及河道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建设内容。
整改结论:对照省、市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此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水利专责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