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邯郸市出台购房补助发放细则及住宅“以旧换新”活动计划。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冀南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已获得预售许可证、没有出售的新建产品住宅,享用购房补助。补助发放目标和规范为:对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购房人,给予成交价1%的购房补助,每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越2万元。
对到上述区域内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白叟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给予成交价1.5%的购房补助,每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越3万元。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依照购买新建产品住宅成交价的1.5%给予购房补助,每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越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