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树牢灾害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
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信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城县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镇成立防汛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第一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应急办、派出所、党政办、司法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电管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武装部、高中、中心校、一中、二中、三中、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办公室,徐翔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昌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组织领导全镇防汛救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拟订镇级有关政策和制度等,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洪灾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应急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应急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镇防指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指挥部领导、成员及职责做调整,在每年汛期前印发文件予以明确。
2、应急办:负责防汛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6、乡村建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7、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8、公共服务办公室: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9、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
10、自然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1、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镇防汛管理,掌握城镇防汛情况;组织指导镇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镇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的清除。
12、武装部:组建民兵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掌握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根据上级或镇党委、政府的命令,在全镇范围内或其它指定地点执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任务,并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村应急抢险队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13、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高中、中心校、一中、二中、三中、:负责学校防汛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5、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上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定期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汛期各水库管理单位、村级河长单位设立防汛巡查组,在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负责对水库、河道进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及水位记录,超标准洪水时,加大工情巡查和水情记录频次。
凡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向镇防指汇报。同时,在险情地点设置警戒标志,并通过移动电话、报警器、高音喇叭、敲锣、吹哨子等方式,通知险情周边居民和过往车辆、行人等。
Ⅲ级预警的洪水标准为:山洪灾害:按山洪灾害三级预警执行;河道:水位达到10年一遇或距离河岸1米以下;水库:水位快速上涨,接近汛限水位;河道、水库出现一般险情,以上四个达到任何一个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仍持续。
Ⅱ级预警的洪水标准为:山洪灾害:按山洪灾害二级预警执行;河道:水位超10年一遇或与河岸高差小于1米;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溢洪道开始泄洪;河道、水库出现较大险情,以上四个达到任何一个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仍持续。
Ⅰ级预警的洪水标准为:山洪灾害:按山洪灾害一级预警执行;河道:水位达到20年一遇或河道漫溢;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水位;河道、水库出现重大险情,以上四个达到任何一个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仍持续。
洪水预警级别由镇防指确认,通过新闻宣传媒介、通信运营商向公众发送、播报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同时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水库、河道按正常防汛调度运行,密切观察水库、河道水位及防洪工程安全,保证工程不出险。
立即通知下游及两岸洪水影响区域内群众做好安全转移准备,增加水库、河道巡查频次。若有险情,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进行抢险。
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立即组织下游及两岸洪水影响区域内的群众转移;水库、河道全力泄洪;组织、动用所有力量,加强抢险救援力度,尽最大努力把洪灾损失降至最低。
2)河道:河道水位达到10年一遇或距离河岸1米以下,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仍持续。
2)河道:水位超10年一遇或与河岸高差小于1米,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仍持续。
发生或预计发生洪水灾害时,由镇防指对汛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和判断,根据洪水灾害可能会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和发展的新趋势,及时由低级到高级启动应急响应,如:Ⅲ→Ⅱ→Ⅰ。
Ⅰ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报经县防指批准后启动;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启动,并报县防指备案。
当降雨停止、险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时,降低响应等级,利用公众传媒向群众发布降低响应等级的通报,直至解除应急响应为止。
2)镇防指第一指挥长坐镇指挥,指挥长、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并按流程向上级汇报汛情、险情、灾情。
4)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抢险救援。
镇防指成员配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指挥长配备卫星电话。汛期正常情况下使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内部局域网、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进行通讯联络和指挥发布。当出现通讯故障时,电信所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调用移动通讯设备,保证通讯通畅。
当电力设施遭到破坏时,电管所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及时调用移动供电设备,保证电力供应。
配备防汛抢险指挥车和工程抢险车及抢险机械设备,储备防汛抢险冲锋舟和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用具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并做好登记造册管理,平时加强演练和设备维护,确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的有效开展。紧急时,可根据抢险的需要,征调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交通运输工具、设备等投入抢险救灾。
抢险救灾队伍由群众抢险救灾队伍及镇政府抢险队伍组成,镇政府组织不少于60人的抢险救灾队伍,各行政村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救灾队伍。
镇防指有权根据防洪抢险救灾的需要,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各部门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征用社会车辆,能及时、安全地让人员输送到指定的区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防指的安排,依法对特定的重点救灾区域、路线实施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镇卫生院和市场监管所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一旦灾情发生,卫生院应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市场监管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保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抢险救援工程的顺利开展。
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保证抢险救援工程的顺利开展。
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要求,合理配置,储备足量的防洪抢险物料,在防洪重点部位现场储备少数的抢险物料,由专人负责,登记造册,保证顺利调运。储备物资最重要的包含编织袋、土工布、橡皮舟、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铅丝笼、膨胀袋、砂石料等。同时和镇辖区有资质的公司签订临时征用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协议,保证大型机械的需求。并在每年汛前做好所储备物资的质量检查、性能测试、维护和保养工作。
当发生很严重险情,抢险救灾物资不足部分,由镇防指根据灾情发展的实际要,向社会和企业征用。
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防洪抢险专项经费,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和水毁工程修复等救灾所需经费。
根据防汛需要,组建防汛专业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报请上级派出专家组给予技术支持。
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雨情、水情及可能出现的险情与抢险措施,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雨情、水情、灾情。镇防指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相关的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相关的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
镇财政所牵头,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镇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一定要成立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