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快速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持续稳定的发展环境。
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安委办充分的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先后组织召开安委会全员会议4次、全市燃气安全专题会议1次,对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预测、预判、预控,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发送安全生产提示信息。召开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2次,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下发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19期,专班督查督办9期,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五个一”活动,最大限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2021年节后复产复工时,组织并且开展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全市累计受训企业1140余家、8700余人;在发生5·22青海玛多7.4级地震后,及时开展防范应对地震次生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共出动2147余人(次),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出隐患问题104条;在开展国际生态博览会及进行高中考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476人(次)、检查单位/企业5509家、发现隐患问题1515条、现场整改1052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49份;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出动检查人员9925人(次)、检查单位/企业1291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9097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53份。
守好行业监督管理阵地,提升行业安全水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工相对集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全市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组织隐患排查,形成“一企一策”。同时,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已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17家、60个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已接入51个。成立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督查组,开展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专项检查,检查零售店(点)315家(次),检查发现隐患32项,已整改32项,整改率100%,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零售店(点)2家。对全市重点地区加油站、油库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情况、安全设施设计与现场真实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全市129座加油站和4座油库,整改各类隐患132条。积极督促企业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7家,查出问题隐患167条,其中3项责令限期改正,处罚金额1.5万元,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铝加工(深井铸造)、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联合行业专家开展粉尘涉爆及有限空间专项执法检查,指导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243家工贸企业全方面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摸排有限空间作业场所13262处,全部完成隐患排查整改。指导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重点工贸企业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专项检查,组织安全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对8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下发现场检查记录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矿山企业12家/次,检查察觉缺陷隐患19项,下达执法文书8份。企业自查发现一般隐患108条,全部整改完成。
不断优化执法监管,认线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共列入危化企业、非煤矿山、工贸、冶金类重点监管企业182家,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通过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措施,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全面消除重点时段事故隐患。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108家,发现隐患413项,立即整改253项,责令限期整改160条,整改率100%。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0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1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已结案23起,约谈企业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9人(次),处罚金额34.1万元。组织召开各单位安委会会议
震情监测:市地震局上半年共报送地震宏观异常零报告25期,收集各类地震前兆数据70余万个,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率达95%以上,资料完整率达99.49%,数据处理率达100%。同时,深化地震会商机制改革,形成了周、月、年、紧急、联合会商机制,上半年召开震情趋势周会商24次,月会商6次、年中会商1次。
信息预警:市减灾委办公室逐渐完备防灾减灾机制,充分的利用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实施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水库河湖水量、草原森林火情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并发布气象、地质、山洪、火情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市减灾委及时核查灾害信息员人员变动情况,对于岗位人员出现变动、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出现变化的进行更新,目前,全市共有灾害信息员2009人。制定了西宁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和通报机制,全市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共8大项22小项。地质灾害:全市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80处,目前已深入实地检查1259处,尚有221处隐患点正在开展检查。近年来,全市共投资6379.5万元实施了10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1处应急除险治理、1个村111户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市应急局已完成大通县黄家寨镇寺尔庄村和湟中区大才乡小沟儿村2处地质灾害应急除险治理项目。防汛抗旱:全市共排查防汛安全风险隐患155处(其中:积水点29处,险工险段126处)。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完成清淤排水管网99km,清淤、更换检查井2387口、雨水井17024口,巡查过河管过渠管64处、泄水口50处,察觉缺陷隐患92处,已全部整治完成。督促有关部门重新核定19座中小型水库汛期限制水位和全市重要河道警戒流量、起报流量等防汛特征值,抢抓汛前有利时机,快速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截止目前,已落实资金1.61亿元,计划实施项目43项(其中:已开工建设32项、待批复3项、正在编制方案7项,待开工1项)。争取灾害救助政策,帮助服务受灾群众
。2020年全市4个县区37个乡镇323个村先后遭受自然灾害19起,经调查评估,2020年冬季至2021年春季期间,全市需救助8.9518万人。积极申请救助资金2274.1668万元,下拔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100万元。截止2月底,全市3个县区30个乡镇256个村共30249户89457人,通过“一卡通”在春节前足额(2161.195万元)收到救助资金。继续在全市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依规定标准向四区三县下拨省级补助资金195万元。
先后制定了《总值班室工作职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建立值班室。相继在全市各区县应急主管部门和73家重点危化、工贸、大型综超等企业布设视频会议系统,上半年共抽查680余次。下发《关于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重要节点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所有突发事件信息“并联报送”制度,上半年上报各类信息快报118次。
预案编制: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修订完善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及31专项应急预案、56个部门预案。积极开展我局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修编审查工作,组织专家对8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审查,上半年完成70余家规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物资储备:全面加强西宁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对购置的100件防护服,445台(套)生命救助类设备,1795台(个)照明设备,140台(个)应急通讯设备,47180件应急基础物资就行了入库整理。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区应急主管部门、4家社会应急救援队、新认定的6个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总计1911件(套),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基础,加强了社会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各类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救灾需求。经统计,全市储备防汛专用沙袋、编织袋等45.98万条,铅丝笼8万平方米,挖掘机、发电机、应急照明灯等机械设备460余台,无人机17架。
市应急局利用多种渠道、平台和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常识,培育全社会的应急意识。